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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与经济社会发展——台湾经验

时间:2015/04/27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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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很高兴来跟各位分享一下保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台湾经验。18世纪末,西方国家开始工业革命,对外开展军事侵略,经济上实行殖民主义,中国国门被迫打开。鸦片战争后,外国保险业大举进入中国,同时也带来了现代的保险理论。1836年,英国一家保险公司在台湾设立了台北代表处,这拉开了台湾现代保险业发展的序幕。

 

我们分别从五个阶段来分析处于不同发展时期的保险业的一些具体特征:

 

第一,保险业发轫萌芽时期,时间跨度为18361895年。当时的台湾主要出口糖、茶及樟脑,整个保险业几乎都被英商直接经营,英商保险业在台湾设立了代理点,经营水险与火险。

 

第二,保险业的开拓奠基时期,时间跨度为18951945年。马关条约的签订使得日本保险业进入台湾,1920以后,日本国内的产险公司纷纷来台设立营业点,其主要业务为火险与水险。

 

第三,保险业的起飞时期,时间跨度为19451960年。由于二战刚刚结束,台湾的经济残破不堪,当时经济工作的思路是以农业培养工业,以工业发展农业,这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增长。政府接手了日本残留在台湾的保险业务,并新成立了两家保险公司。为避免过度竞争,此阶段不准新设保险公司,也不准外国的保险公司进入台湾。

 

第四,保险业稳步发展时期,其时间跨度为19601986年。经济上,政府大力发展出口工业和重化工业,扩大公共投资,使得经济持续扩张。在这一阶段,人们财富不断累积,储蓄率高达35%1961年,政府放开保险公司的设立。1968年,中央再保险公司设立,保险业得到了稳步的快速发展,财险和寿险保费收入的增长率都超过了经济增长率。

 

第五,保险业战国时期,即从1986年至今。1980年,台湾开始施行自由化政策,产业逐步向科技化发展。与此同时,台湾逐步放开了美国保险公司在台设立分公司的限制,随后保险业慢慢进入到完全自由化阶段。此时,台湾的人身保险业规模稳定成长,其保费收入增长率高于经济成长率,但财产保险业成长却有所放缓,且人身保险业与财产保险业市场的规模差异愈加悬殊。同时在这一阶段,还引入了很多政策性的保险,如存款保险、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住宅地震基本保险、保险安定基金等。台湾还大力推动了社会保险的改革,并将商品创新与实物支付结合起来,以照顾民众的基本需求。

 

总结台湾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可以归纳为两点:一是经济成长带动保险业的发展,二是人身保险业带动财产保险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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