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资 目 标

本基金充分考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合理配置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 资 范 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经履行适当程序,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所投资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恒生指数收益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