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资 目 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 资 范 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